“去年6月1日签订的装修合同,到现在一年多时间了,还未装完。”近日,宝鸡千阳县居民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小里帮忙》栏目反映,2022年6月1日,他与宝鸡木子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后简称“木子七装饰”)签订了一份全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最终于今年的6月底前结束所有施工,但是时至今日装修进度不足一半,多次寻找对方,一直置之不理,办公处大门紧闭。
装修了一年多 还未完工,对方“玩消失”
“我在高新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李某是我千阳的同村人,出于信任我在其经营的木子七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协议,合同总价8万元,后又增项1.02万元,合计9.02万元,前后我已支付了8.62万元,所涉及的装修项目,到现在只完成了瓷砖和墙面部分,多次找他们公司法人李娜,不是失联就是电话打不通,位于行政中心鹏博中心2号楼B座的办公室也是大门紧锁,找不见人。”邢先生对记者说。
根据邢先生与木子七装饰2022年6月1日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一份2023年4月12日补充合同上显示约定,剩余的木门、玻璃门、阳台包套、定制鞋柜衣柜、开关面板、烟机灶具、厨卫集成吊顶、浴霸、卫浴、踢脚线、橱柜、阳台洗衣机伴侣等项目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交付。但是,实际到现在只完成墙面、地砖铺设等施工。
记者与消费者邢先生一起来到木子七装饰公司,位于宝鸡金台区鹏博中心2号楼B座603的办公室,这里大门上锁,室内一片漆黑,无办公人员。据一位物业人员介绍,很久没见到这家公司开门了,还欠物业费。
木子七装饰:不协商 去法院起诉
记者现场尝试,多次拨打宝鸡木子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李娜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另一股东李某,其表示,目前与邢先生已发生纠纷,甚至还到闹到派出所。对于记者建议能否见面坐下来,在媒体的见证和调解下,就装修迟迟不开工的情况进行沟通协商,对方表示“不谈不协商,他去走法院司法起诉程序。”
邢先生的妻子现场听到对方的态度后,情绪激动,失声泪下。“我们是农民,挣点钱不容易,李娜还是我们村的人,出于信任,才让她的公司做,从去年装修到现在只弄不不到三分之一,人都找不到,找他们处理,还说我们闹事,我们哪里做错了,钱交了8.62万元了,这都是我们血汗钱。”
律师:延期存在违约 尽早起诉
在宝鸡多年从事法律事务的陈律师告诉记者,装修房屋延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根据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陈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从本案来看,协议中明确约定于2023年6月30日全部完工交付,现约定的工期早已超期,装修公司至今尚未完工,存在违约行为,当事人可据依合同约定,解除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协议》。
陈律师建议,关于未完工部分及质量不合格部分,当事人可先自行确定价款,尽早向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中如对方对自行确定的价款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部分进行鉴定,确定价格,要求装修公司按照价格,退还未完成项目的款项。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按合同约定主张自己的损失。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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